时间:2024-05-05 22:11:22 浏览:131 作者:半夏微澜ぺ 来源:世界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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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导读: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球门线者。
3.直接接到由球门球、角球、界外球开出的球及裁判员所最后接触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因为巡边员的位置能更加准确地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越位的定义中,“接近对方球门线”的意思是指头、躯干和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球门线。手臂不包含在内。
原因:足球比赛是用头、躯干和脚来完成的,如果它们更接近对方球门线,就很可能获得利益。而如果仅手臂在前是不能获利的。
1、干扰比赛是指参与传递或触到队友传来或触到的球。
2、干扰对方是指通过明显的阻挡对方视线或移动或做出裁判员认为有可能欺骗或干扰对方队员的姿势或移动,以达到阻止对方争抢球或可能争抢球。
3、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从球门横梁或立柱反弹回来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从对方队员身上反弹回来的球。
原因:这些解释在2003年9月国际足球理事会年会修改后已经试用了两个多赛季,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这个决议是对《足球竞赛规则》更进一步的解释。
指快速传递前,任一队通过了斯克兰线,越位是犯规的行为。
越位属于违例,不属于犯规类型,所以即便越位多次也不会吃黄牌,违例还包括本方队员禁区内接球门球,守门员接本方队员回传球……等等。
只有犯规类型动作才有可能吃红黄牌。
美式橄榄球(American Football)术语:
越位(Offside)是指防守队员在攻方启球(Hike,Snap)之前先越过启球线,并且未能在攻方启球前退回至启球线后。越位不会被立即判罚,场上裁判员会扔出黄旗(Flag),比赛继续进行。当此档进攻完成后,进攻方可选择接受判罚,前进五码并重复此档进攻;或不接受判罚,维持现有结果。
如果防守队员在启球前越过启球线并接触到攻方队员,则不是越位,而会被判罚为越线侵入(Encroachment)。越线侵入将被立即吹罚犯规。
足球越位规则是,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含门将在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干扰对方球员争球,干扰比赛,接门柱横梁及对方身上反弹球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球门球并不算越位。
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比赛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对越位违例的判罚是给对方球队一个间接任意球,罚球点在违例发生的地方。如果防守方已经从中获益或者得到了球,许多裁判员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允许比赛继续,以免比赛的节奏由于太多任意球而放慢,同时也能达到防守方同样的获益。
根据国际足联规则,无论情况多复杂,越位与否最直接的判断法:
2.己方出球一瞬间,疑似越位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包括门将)距离球门更近;
3.己方出球一瞬间,疑似越位球员比球距离球门更近。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是越位。
边裁判判定越位的任务可以非常困难。因为他们需要同时追踪攻方和守方,当球被拿到的时候(常常会在球场的另一端)决定哪个球员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决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是否实际参与比赛。当攻方球员及守方队员与边裁判的距离有很大差异,边裁判又不是正好站在防守队员的同一条线上的时候,由于透视收缩效应,错误判决的机会大大增加。
观众常常会低估判决越位的难度。要决定一名球员是不是在球踢出的那一刻跟对手处在同一条线上是不容易的:如果攻守双方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他们可以在十分之一秒内跑两米的距离。
科曼的这种执教理念与巴塞罗那的传统踢法十分契合因此他被认为是执教巴萨的理想人选可以延续球队的传控风格同时提升球队的竞争力
OK,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